CAS: | 144-49-0 |
名称: | 氟醋酸 氟乙酸 fluoroacetic acid |
分子式: | C2H3FO2 |
分子量: | 78.04 |
有害物成分: | 氟乙酸 |
健康危害: | 急性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脏损害为主。口服中毒先有呕吐、大量流涎、麻木感、上腹痛、精神恍惚、恐惧感、肌肉震颤、视力障碍等;后出现癫痫样发作、呼吸抑制、心律紊乱和心搏骤停。患者可因心搏骤停、抽搐发作时窒息或呼吸衰竭而死亡。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高毒。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氟化物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氢。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建议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工作服不准带至非作业场所。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或白色结晶固体。 |
熔点(℃): | 33 |
沸点(℃): | 165 |
溶解性: | 溶于水、乙醇。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造农药、杀鼠药。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碱类。 |
急性毒性: | LD50:4.6 mg/kg(大鼠经口);0.28 mg/kg(大鼠经皮)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
危险货物编号: | 61099 |
UN编号: | 2642 |
包装类别: | O51 |
包装方法: | 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