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 | C3H5NS |
分子量: | 87.14 |
有害物成分: | 异硫氰酸乙酯 |
健康危害: | 本品具有剧烈的芥末味。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痉挛、炎症、水肿,化学性肺炎、肺水肿,严重者可致死。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有毒,具强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易燃。受高热或与酸接触会产生剧毒的氰化物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氢、硫化物。 |
灭火方法: | 采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禁止使用酸碱灭火剂。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聚乙烯防毒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工作服不准带至非作业场所。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油状液体。 |
熔点(℃): | -5.9 |
沸点(℃): | 131~132 |
相对密度(水=1): | 1.00(15℃)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3 |
闪点(℃): | 32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药和杀虫剂。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碱、酸类、醇类、胺类。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通过洗涤器除去。 |
危险货物编号: | 61656 |
包装类别: | O52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