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 7774-41-6 |
名称: | 砷酸 原砷酸 arsenic acid arsenic acid,hemihydrate |
分子式: | H3AsO4.1/2H2O |
分子量: | 150.95 |
有害物成分: | 砷酸 |
健康危害: | 砷及其化合物对体内酶蛋白巯基有特殊亲和力。大量吸入砷化合物可致咳嗽、胸痛、呼吸困难、头痛、眩晕、全身衰弱、烦躁、痉挛和昏迷;可有消化道症状;重者可致死。口服致急性胃肠炎、休克、周围神经病、贫血及中毒性肝病、心肌炎等。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慢性影响:长期接触较高浓度砷化合物粉尘,可发生慢性中毒。主要有神经衰弱综合征,皮肤损害, 多发性神经病,肝损害。可致鼻炎、鼻中隔穿孔、支气管炎。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 本品不燃,高毒。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催吐。洗胃。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危险特性: | 遇高热、明火会产生剧毒的蒸气。与金属接触会散发出剧毒的砷化氢。 |
有害燃烧产物: | 氧化砷。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干粉、水、砂土。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酸类、卤素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
TLVTN: | ACGIH 0.2mg[As]/m3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毒物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至白色透明斜方晶系细小板状结晶, 具有潮解性。 |
熔点(℃): | 35.5 |
沸点(℃): | 160(脱水) |
相对密度(水=1): | 2.0~2.5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溶解性: | 溶于水,溶于乙醇、碱液、甘油。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造有机颜料, 制备无机盐或有机砷酸盐, 也用于制造杀虫剂、玻璃、并用于制药等。 |
禁配物: | 酸类、卤素、水、潮湿空气。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潮湿空气。 |
急性毒性: | LD50:48 mg/kg(大鼠经口);238 mg/kg(小鼠经口)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
废弃处置方法: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
危险货物编号: | 61011 |
UN编号: | 1553 |
包装类别: | O52 |
包装方法: |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钢板厚1.0 毫米,每桶净重不超过150 公斤;钢板厚0.75毫米,每桶净重不超过100 公斤);塑料袋外榫槽接缝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玻璃瓶外套塑料袋,袋口扎紧)。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