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 78-00-2 |
名称: | 四乙基铅 TEL tetraethyl lead |
分子式: | C8H20Pb |
分子量: | 323.44 |
有害物成分: | 四乙基铅 |
健康危害: | 四乙基铅为剧烈的神经毒物,易侵犯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中毒:初期症状有睡眠障碍、全身无力、情绪不稳、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往往有血压、体温、脉率降低现象(三低症)等;严重者发生中毒性脑病,出现谵妄、精神异常、昏迷、抽搐等。可有心脏和呼吸功能障碍,高浓度下可立即死亡。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可有“三低征”和脑电图异常。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高毒。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危险特性: | 遇高热、明火有引起燃烧的危险。加热分解产生毒性气体。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铅。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
中国MAC(mg/m3): | 0.005[皮] |
前苏联MAC(mg/m3): | 0.005[Pb] |
TLVTN: | ACGIH 0.1mg[Pb]/m3[皮] |
监测方法: |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催化极谱法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油状液体,有臭味。 |
熔点(℃): | -136 |
沸点(℃): | 198~202(分解) |
相对密度(水=1): | 1.66 |
饱和蒸气压(kPa): | 0.13(38.4℃) |
闪点(℃): | 93.3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稀酸、稀碱液,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
主要用途: | 用于汽油抗震添加剂,提高辛烷值,及用于有机合成。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急性毒性: | LD50:12.3 mg/kg(大鼠经口) LC50:850mg/m3,1小时(大鼠吸入)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植物和水生生物应给予特别注意。在对人类重要食物链中,特别是在鱼类体内、植物、贝类体内发生生物蓄积。 |
废弃处置方法: |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经洗涤器收集的铅氧化物可再循环使用或填埋处理。 |
危险货物编号: | 61097 |
UN编号: | 1649 |
包装类别: | O52 |
包装方法: | 闭口厚钢桶,采用2~3毫米厚的钢板焊接制成,桶身套有两道滚箍。螺纹口、盖、垫圈等封口件配套完好,每桶净重不超过400 公斤;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